2024年12月4日 星期三
详细内容
省律协七届六次理事会宜昌市律师协会交流发言经验材料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4日作者:湖北律协
编者按:
   在3月12日召开的省律协七届六次理事会议上,宜昌市和恩施州律师协会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现将宜昌市律师协会和恩施州律师协会发言的经验材料摘要刊载,供各地律师协会学习借鉴。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管理
 
宜昌市律师协会
 
    近年来,宜昌市律师协会在省律协正确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标准、诚信建设等事关律师行业发展的重大课题,积极调研,做了一些探索,在强化合伙人责任、加强行业管理、增强行业诚信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全市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内部管理不断加强,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律师管理工作得到省律协肯定。目前,全市共有56家律师事务所,810名律师(其中执业律师753名,实习律师57名)
    一、调研制定标准,严格实施考核
司法部和全国律协规定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实施年度检查、考核,但没有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如何运用好规章、规范赋予的这一管理手段,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探索。
  (一)制定标准。2013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宜昌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指标》,总分150分,共分为基础设施、内务管理、执业管控、队伍素质和社会贡献五个部分,分别要求办公环境优美,办公设施齐全,办公场所功能完备,信息化全面运用,文化特色鲜明;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措施有效,所务公开透明,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健全,人员、业务、档案、财务管理规范;律师服务质量控制机制完善,执业动态监控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到位,办案精细无差错;人员结构合理,学习教育落实,监督管理到位,支部坚强有力,无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法律援助、信访维稳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效果好,受到地方党委政府肯定。《指标》标明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以及分值。我们根据每年工作重点和指标运行情况,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和分值适时修改调整。
  (二)严格考核。一是考核以协会为主。每年初,市局和市律协组织专班,对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逐一实地考核。对律师事务所的考核,市局领导带队,市律协领导和秘书处工作人员作为专班成员,全程参与实地考核工作,而且,考核评分以市律协人员为主。二是严格程序。各考核组现场逐一评分。对各所的评分结果经协会会长办公会和市司法局党组会研究后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的,市律协另行组成考核组进行复核。三是严格考核。考核组对照考核指标,对律师事务所5大项37小项逐项检查打分。评分90分以上的所为合格所,90分以下为不合格所。2013-1015年,我市分别有3家、4家、1家律师事务所被考核为不合格所。四是严格把关。对律师的考核,对于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和受到行业处分的律师,评定为基本称职,对受到行政处罚的律师评定为不称职。2013-2014年度,我市共有14名律师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有3名律师被评定为不称职。
    二、加强结果运用,限期整改到位
  (一)表彰宣传。考核结果120分以上的事务所授予“规范化建设达标事务所”称号,并择优命名10家所为“规范化建设示范事务所”称号,在宜昌主流媒体进行展示宣传。其他表彰活动从示范所中选择推荐。如今年我市推荐的全国优秀所,就是从近三年每年荣获示范所称号的律师事务所中择优推荐的。对示范所和达标所实行动态管理,达不到示范所和达标所标准或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摘牌。
  (二)整改督办。对于考核为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在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时,协会领导集体到该所现场办公,打消合伙人和执业律师思想顾虑,提高对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的思想认识,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分析原因,探讨解决办法,一起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协会领导不定期到所督办,指导整改。同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让规范化建设示范所与管理较差的事务所结成对子,加强交流,帮扶提高。整改期限届满后,应申请,市律协组织复核。2013年、2014年不合格的7家律师事务所,经过整改后,律师精神面貌、办公条件和环境、内务管理等各方面均有较大改变,达到了推动后进、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的目的。如君任、启方、长青、弘发等所购置新的办公楼,办公环境焕然一新;真原、群晖、至成等所合伙人办所理念进一步端正,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内部管理得到加强。
    三、加强诚信建设,推动行业自律
  (一)加强行业诚信建设。2015年,我们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诚信建设的意见》。《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制定。我们通过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广大律师争当诚信执业带头人、建立法律职业资格集中颁证宣誓制度、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执业档案、加强典型的培育和宣传,表彰诚信律师事务所和诚信律师、在《宜昌律师网》开辟“宜昌律师诚信平台”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来加强诚信建设。
  (二)加强行业查处。一是完善投诉查处机制。2015年,我们理顺了投诉案件受理、登记、转办、调查、复核、处理、回复等程序,明确了秘书处和惩戒委员会、县市区工作委员会各自职责。我们成立了七个案件调查小组,由一名协会领导带领一名惩戒委员会委员组成调查小组,对秘书处随机分配的投诉案件负责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其他调查小组进行复核。复核意见与调查意见一致的,进入下一个程序;复核意见认为需要补充调查的,退回调查小组补充调查。对县市区工作委员会调查意见同样按照此程序进行复核处理。二是充实惩戒委员会委员。今年,我们根据惩戒委员会工作情况,将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律师充实到该委员会。三是继续施行无投诉律师和无违纪律师事务所认定公示活动,将律师事务所无违纪年限和律师无投诉年限在行业内和《宜昌律师网》上公布。
  (三)加强行业自律。出台《宜昌律师行业自律公约》,将《公约》内容写入协会章程。这是我省首部地方律师行业自律性公约,共十条,规定了律师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参政议政、法律援助等方面内容。通过这些措施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诚信尽责执业。
    四、加强机构建设,拓展服务职能
  (一)设立县市区工作委员会。一是设立机构。《律师法》规定,设区的市以上行政区域才可以设立律师协会。为了填补律师协会在县级行政区域的空白,加强县域律师事务所管理,我市探索成立了市律协县市区工作委员会,将市律协的触角延伸到各县市区。县市区工作委员会主任由该地司法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律公科(股)长兼任。明确了对所辖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研究本地律师行业规范管理与发展工作等六项职责。二是建立述职评议奖励制度。每年底,各县市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在市律协理事会上述职。理事根据述职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进行评议。市律协根据评议结果,评选出管理创新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给予物质奖励。三是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每位协会领导对口联系2个县市区工作委员会,每年不定期深入联系点,指导和调研工作,协助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县市区各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
  (二)及时增设工作机构。2013年,四届律协换届时,我们设立了6个专门委员会和7个专业委员会。近年来,我们主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增设新的工作机构。如2014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我们增设了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今年,根据我市取得立法权和市县两级人大、政协换届的新情况,我们分别增设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
  (三)评议工作机构。每年底,理事会听取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述职,对其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分别作出优秀、称职、不称职的评价。对评议不称职的专委会负责人进行改选。新的负责人通过自愿报名、竞职演讲、评定名次、会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确定。如2013年,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被评议为不合格,我们采取以上方式更换了主任、副主任。